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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京法庭今审中国人向荷兰藏家索回肉身坐佛案六星期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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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15 一网荷兰
荷兰阿姆斯特丹法庭今天正式审理中国福建阳春村村民向荷兰藏家索还章公祖师肉身佛像的案件,荷兰电讯报记者Mascha de Jong以社交媒体作了现场直播的报道。
关于此案的背景,请参考3月14日本网刊登的新华社新闻。
电讯报的报道说,听证从荷兰时间下午1时30分开始,安排在Van Namenzaal庭审理。原告方的村民并没有出席,委托荷兰律师Jan Holthuis诉讼。
佛像1995年12月14日在阳春村被盗,荷兰收藏者Oscar van Overeem是在数月后从一名古董商人Rustenburg处以交换的方式收藏,称是用三尊佛像换取了这尊佛像,因而没有购物单据。
但是,根据中国的文物保护法,佛像是非法走私出境的。
关键的一个问题是,佛像现在何处?原告的荷兰律师马上提出问题。
但是,Oscarvan Overeem说已经换走了,他没有说出佛像现在何处,是谁换走的。但是,他在法庭上说,是2015年12月21日换走的,只知道是个华人投资者。
不过,2016年4月16日,Oscar van Overeem在邮件中说:我可以代表现在的持有人,对佛像采取行动,作出决定。
被告的律师Teken则质疑村民的诉讼身份,称是中国政府在背后指挥。还说,换走佛像的华人,只有英文名,不知道其中文名字,也不知道他的住址。双方交易是口头协议,因此,也没有书面协议,没有邮件往来。不过,法庭上,甚至连所称换走佛像的华人英文名字他也没有说出来。
在法庭上,Oscar van Overeem也否认其拥有的佛像就是阳春村村民失窃的那一尊,因为“有点不同”。
他描述换走佛像的这名华人“有一定年纪,很安详,对中国国内外情况很熟悉,是个艺术行家。”他说,从这个华人手中他得到了另外的很精美的雕像,否认索取2000万至3000万欧元。他还说,假如日后有官司,由新主人处理。
法庭认为,最好能把现在的主人请出来,一起参与讨论。但是,Oscar van Overeem再次表示,没有可能,因为这个人“希望匿名”。
经过长达3个小时的庭审,法庭辩论结束。
荷兰媒体说,法庭将于6个星期后作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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